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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通GPRS港台漫游 彩信要收流量费


北京晨报 【转载】 2008年07月08日 09:32 评论

    昨天,北京联通宣布,面向世界风GSM后付费用户正式开通GPRS国际及港澳台漫游业务,台湾和香港成为首批开通的地区。这意味着今后联通手机在台湾、香港也能上网、发彩信。

  据了解,在港台地区使用GPRS业务的方式与在大陆完全相同。目前,该业务采取与语音业务同开同停方式,即已开通国际漫游权限的用户默认开通GPRS国际漫游业务。

  国际漫游时产生的上网费按流量计费,在台湾是0.05元/KB,在香港是0.02元/KB。其中,发送彩信按“每条资费+GPRS国际及港澳台漫游费”收取,接收彩信只收取“GPRS国际及港澳台漫游费”;手机报等信息服务类业务则按“信息费+ GPRS国际及港澳台漫游费”收取。

  联通特别提醒用户,在境内使用彩信类业务无论收发均不收取流量费,而国际及港澳台漫游时则要收取少量流量费。另外,在境外产生的GPRS流量不计入用户在境内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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