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下载主要是由服务提供商将软件提供给用户,用户通过网络运营商的宽带实现下载。从用户的角度来看,获益的只是少部分BT用户,而绝大部分的非BT用户就是最大的受害者。目前的国内电信服务模式属于共享式的,一个人用BT进行下载,占有大量的网络资源,导致网速变慢,网络拥堵,影响局域网中其他用户的网络服务。从理论上讲,BT下载速度只受到计算机数据处理速度的限制,而会尽可能多地消耗网络带宽。例如你是10人局域网用户之一,与人共享10M宽带,其中有一个人使用BT,可能就会占用绝大多数的带宽,那么其他9个人就会受到影响。网络速率将降到每秒10k至20k,不及正常速率的一半,有时候用户连普通的网页都打不开,收个邮件要十几分钟。因此说,对于非BT用户来说,他们是利益受损者。
从运营商的角度看,基本上是“增量却不增收”。BT占用了大量的网络资源,吃掉了昂贵的互联和国际带宽,2004年初在中国网通国际出口带宽上,BT流量占到了30%以上,甚至超过了WWW流量。运营商要满足BT用户的带宽要求,就要不断投入大量资源扩容网络,包括设备和线路等,网络成本大幅提高,但由于对用户的收费是固定的包月制,收入没有明显增加,利润反而下降。更要命的是,BT的下载速度是没有封顶的,它会尽可能多地占用网络资源,影响整个互联网体系的稳定与安全,最终影响到绝大多数用户的利益。
从BT传输内容的制造者角度来看,BT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各种盗版产物的滋生及网络传输,如影音娱乐业和软件业等就深受其害。而BT服务提供商,通过利用运营商的网络,无偿使用内容制造者的内容,在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的基础上,获得了丰厚的广告收入,成为了价值链中唯一的获利群体。
问题源于不合理的商业模式
BT是一项基于互联网的好应用,然而目前却褒贬不一,甚至要被“封杀”,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商业模式的不合理。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到,BT用户付出了很少的宽带包月费,就占有了大量的网络资源,享受到高等级的服务;非BT用户付了同样多的宽带费,却连正常的服务都不能获得保障;服务提供商“窃取”了内容提供商的内容,利用运营商的网络,提供BT服务,获得大量广告收入;运营商投资数千亿元建成的宽带网络,却仅仅换来了每月每用户百元左右的收入;内容提供商更是颗粒无收。正是收入分配的严重不均衡,付出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严重打击了价值链上利益受损的参与者,即运营商、内容制造商及非BT用户。而价值链中任何一环出了问题,都将破坏这一生态系统,使这项服务难以为继。
目前固网运营商(也就是宽带运营商)面临着盈利的巨大压力。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移动、VoIP等新技术的替代,固定电话利润下滑,宽带成为固网运营商新一轮的盈利增长点。然而,面对宽带行业美好的前景,宽带运营商们却时刻面临着腹背受敌的境地。接入率虽然在增长,接入价格却在下降。本来“跑马圈地”时的大笔投资还在等待着回收,“价格战”的出现,又给运营商还没愈合的“伤口”撒了一把盐。现如今,为了提高运营商自身的竞争力,在新的游戏规则下立于不败之地,运营商不断寻找更有价值的内容,适时推出多样化的增值服务,如视频点播、网络游戏、在线教育、股票信息等。然而BT的使用对于运营商而言,就好比运营商修好了一条原本承载能力很强的高速公路,但在使用BT后,它几乎占用了所有的车道。BT占用的大量资源没有带来相应的收益,对于已经市场化运作的运营商,自然没有为BT买单的动力和理由。
可见,利益创造技术最终当然是为了创造利益服务,不能带来利益的技术,是不能长久的,一项影响更多人利益的技术,也会最终被抛弃。如今面对越来越热的BT,我们需要的是约束与引导,并不是强制用行政手段给予打压,那样不符合整个产业发展的规律,也不利于产业经济制度的完善与健全。因此,BT要想获得良好的发展,必须建立全新的合作运营模式,通过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实现价值链上各方共赢。
构建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目前,BT商业模式的不合理之处在于利益分配的不均衡。运营商最大的苦恼在于那些大量使用BT下载的用户,对于这些用户,运营商不得不为了满足他们的需求而投入大量成本资源,但是却没有按照用户占用资源的多少来进行收费。对于运营商而言,就好比修了一条覆盖全国的由南到北、东西贯穿的高速公路,结果没有设任何收费站,只是要求使用者统一交同样的费用。而高速公路收费站的主要作用在于调节公路车流量,收回公路建设投资。由于运营商没有合理设置收费站,导致了流量过大,网络拥塞,投资成本收不回来,同时也造成了用户之间利益的不公平分配。因此,运营商实施按流量付费是控制个人网络流量的经济选择。如果能够实现部分少量占用带宽的用户包月,并适当地实行价格优惠,而大量侵占资源的用户在包月的基础上加入流量计费的杠杆,这样就能够相应地保证大部分消费者的利益不受侵害,同时保证宽带的畅通。国外运营商在对待BT的态度上,也是没有采用封杀BT端口的做法,而是采用一些在设备上加载软件的手段控制相应的端口,限制宽带流量,也就是包月加流量封顶的方式。在这种模式下,运营商通过加强自身的流量监控和差别定价,确保了自身利益。
另一种模式就是通过与服务提供商(BT软件的提供商)进行利益分成,实现运营商合理的网络投资收益。目前BT的收入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电驴模式”(电驴是最著名的P2P软件之一)。它通过对软件收取使用费获得收益,Kuro就是这种模式。二是靠网络广告获得收益,例如POCO。事实上,目前国内的BT服务基本上没有“电驴模式”,大部分都是靠网络广告维持,但是网络广告的收入往往难以支撑服务提供商的生存与发展。即使是流量很大的POCO,把广告内嵌到软件中才勉强实现收支平衡。而且,服务提供商还要面临网络提供商的封杀,内容提供商的无尽诉讼。可见,服务提供商要想发展,也必须改变目前的商业模式。现有的模式实质上是服务提供商将运营商、内容提供商的利益全部让利给了BT使用者。新的商业模式就必须将一部分利益从消费者转移到价值链上的合作伙伴。因此,服务提供商一定要靠内容收费才能大规模盈利。通过对BT使用者下载的内容收费,将利润与运营商、内容提供商分成,使价值链各方的成本得到补偿,并获得相应的利润,从而更有动力和能力提供更好的服务,形成良好的生态循环。同时,由于内容收费,用户也将会谨慎地使用网络资源,下载自己真正需要的内容和应用,网络容量的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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