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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与维权用户对峙 “无限流量卡”限速

         [ 时代周报 转载 ] 暂无评论

        2013年4月24日,上海青浦城中东路580号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移动”)营业厅,前来协调测速的中移动“无限流量卡”用户黄连俊很是郁闷:手机网速远低于正常水平,但移动营业厅却不肯出具测速报告,也拒绝了恢复网速的要求。此前,他曾多次向中移动10086客服中心投诉称“手机上网速度奇慢无比”,但投诉均未果。

        与黄连俊有相似遭遇的,在全国范围内为数不少。

        2005年前后,中移动为了推广其上网业务,在其三大品牌中分别推出无限流量套餐,最大的卖点就是包月不限流量,且未注明业务有效期。但进入3G乃至4G时代,由于技术更迭及上网速率的增快,中移动开始在全国各地陆续停止办理无限流量套餐,到目前为止的7年里,不断有该卡用户投诉称,自己的“无限流量卡”套餐被强制注销、上网被强制限速,甚至频频断网。

      如今,维权用户和中移动之间的“博弈”似乎陷入了恶性循环。中移动迟迟不能给出让用户满意的和解方案,而部分投诉无门的维权用户也一直用爆刷流量的方式来“报复”中移动。

      就此问题,本报记者致电中国移动总法律顾问陈丽洁,但其表示对此事件并不知情,建议记者联系中移动10086客服。

      限速证据

      “测试员说不能开测速报告,我就问为什么,至少我要明明白白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网速变慢,为什么2012年能开今年就开不了。测试员就说去年开报告就已经违规了,再开的话会受处分的。”黄连俊回忆称。

      在黄提供的一份由上海移动青浦青安路营业厅于2012年6月14日出具的一份“无线覆盖拨打测试表”显示,用户手机卡无论是放在自己的手机里,还是换到营业厅提供的手机里,无论是在3G还是2G状态下,平均下载速度都只有15K/S,而移动营业厅自己的手机卡,则无论在他们自己的手机里,还是在黄先生的手机里,3G状态下的平均下载速度都达到150K/S,2G状态下也有30K/S的平均下载速度。

      这份报告足以显示,黄连俊的“无限流量卡”上网网速远低于中移动承诺的正常网速,而且和手机及网络环境无关。

      早在2012年8月12日,第一起“无限流量卡”案在北京移动所在地东城区法院受理。

      据参与案件的蒋姓维权用户透露,原告方要求恢复其神州行手机卡的网络下载速度到100K/S以上。但2012年12月19日东城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认为,因网络下载速度与网络环境、下载终端、下载内容等因素存在复杂的关联性,且GPRS详单显示“上行流量”、“下行流量”,原告无法对此提供科学的速度计算公式,亦无法对涉案手机号码现在网络下载速度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原告要求被告恢复下载速度等诉讼请求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过度承诺

      除了限速问题,更让移动流量卡用户不能理解的是,中移动始终不能履行此前“美好”的承诺。

      维权用户提供给时代周报的一份“证据文档”显示,2009年6月19日,中移动发布公告称无论哪类用户,都可不用换手机号、不用换SIM卡即可直接升级成3G用户。而中国移动原董事长王建宙也在公开场合表示,2G、3G将使用同样的资费标准,不因为3G速率较高而增加用户负担。

      维权者还引用2004年时信息产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前身)发布的《关于规范电信服务协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第六条规定来佐证其维权的合理性,直指中移动曾有“服务承诺”。对于中欧移动的“过度承诺”问题,知名电信专家曾剑秋对时代周报分析,承诺和合同不是一回事情,而承诺也不能看成法律文件,但既然承诺了,就等同于具有一定法律效应。尤其是对于中移动的企业形象而言,其承诺了就应该去履行。

      多地起诉

      为了解决移动“无限流量卡”投诉不断的问题,中移动曾出台过几个和解方案,但均被维权用户拒绝。

      一位北京高姓维权用户对时代周报记者细数历次中移动给出的和解方案和维权过程。“今年3 15期间,中移动和北京移动相关负责人出来参与谈判,北京移动称本地无限量不是问题,主要控制外地漫游。当时参与维权的用户给出了本地50G-100G加漫游5G-50G不等的意见,然后北京移动说半个月之后给出回复。”高对本报记者表示,半个月后,北京移动给出的回复是本地无限量已获通过,但漫游部分还在等中国移动总部审批。

      迟迟等不到回复的维权用户在4月15日再次组织维权活动,去了中移动总部。这次中移动拿出的和解方案为:1.本地无限量加外地漫游200M;2.全国漫游500M。但两个方案被现场拒绝。维权用户给出的统一方案为:本地无限量加外地漫游50G。

      迫于压力,一周后,北京移动又一次给出和解方案:1.3G网络下本地100G,有效期为1年;2.3G网络下全国漫游10G,有效期为1年。

      “这两个方案都加了有效期,而且只能选其一,谁都看出来移动一点诚意都没有,太让我们这些老用户失望了。”上述高姓用户说,这两个方案必须只能用3G,就等于移动把我们的卡换成了数据卡,以前都是2G、3G通用的,如果同意的话,就意味着无限流量的套餐将被取消。数据卡是不能打电话的,一年后我们的卡就等于废卡。

      对此,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表示,“无限流量卡”当时设计就不合理,合同里也未给定期限,是中移动自己的疏忽。根据合同法,用户理论上可以享受高质量的网络服务。“这里也不适用情势变更,因为中移动和用户签合同的时候是可以预见未来的3G和TD时代网速会大大增加的,因为当时TD都出雏形了。”他说。

      “中移动应该遵守契约,既然套餐设计错了,这批用户就应该特事特办,人总要为自己的措施承担责任嘛。”游云庭对时代周报表示,中移动要么尊重合同精神,不限速不限流量,要么就给这批用户一次性补偿,把这个套餐终结掉。

      在曾剑秋看来,从2G到3G再到4G,应该说中移动的带宽速度更快了,从技术方面来讲中移动更有能力去满足用户的需要了。中移动应利用契机提升品牌美誉度,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据记者了解,黄连俊和上述蒋姓用户将于近期分别在上海和北京起诉上海移动和北京移动。中移动或将在多地迎来诉讼“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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