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微软中国正式宣布,将从即日起同时推出两个重要更新,使用WindowsXP专业版盗版系统与OfficeXP、Office2003、Office2007盗版软件的用户将分别遭遇电脑“黑屏”与“提醒标记”等警告措施。
消息传出,国内舆情一片哗然,几乎所有的微软用户都自觉、不自觉地打开自己的电脑,看看自己是否“被黑屏”。微软声称,此项名为“微软正版增值计划通知”的活动,旨在打击盗版,保护正版用户的合法利益。
然而,微软采取的“黑屏警告”措施,就像一股强大的冲击波,一经宣布即在社会各界引起广泛关注。众多用户在检视自己的电脑是否“遭遇黑屏”的同时,也在质疑微软此举是否合法?是否侵犯用户自己的合法权益?
10月24日,在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办的“微软黑屏事件座谈会”上,微软(中国)公司相关人士以及众多业内法律专家从法律角度对这一“黑屏事件”展开了激烈争论。 微软认为只是一种提醒措施
据了解,被称为Windows正版增值计划通知和Office正版增值计划通知的这两个项目均是可选择式的服务。用户可以通过微软更新站点或自动更新选择下载安装、经过验证过程后了解自己使用的WindowsXP或Office产品是否为正版并获得了相应的授权。
验证通过的用户直接使用WindowsXP或Office程序即可。对于因不同原因未通过验证的用户,将收到相应的系统通知。如:产品未激活或使用试用版下的“未激活验证失败”;因同步超时等原因引起的“验证无法完成”;或“非正版验证失败”。
如果WindowsXP用户没有通过正版验证,将会体验到:用户开机进入后,桌面背景变为纯黑色,用户可以重新设置桌面背景,但是每隔60分钟,桌面背景将重新变回黑色;会看到一个登录中断的对话框,并在屏幕的右下角会出现一个永久通知和持续提醒的对话框显示“您可能是软件盗版的受害者”等提示信息。
微软(中国)公司律师吴海涛称,此次微软正版增值计划应该是一种辨别正版、盗版的提醒措施。它具有可选择性,共有三次机会去选择。而且该计划不会对用户电脑的功能使用产生任何影响,在这个过程中微软也不会收集任何有关个人的私人信息,因此不涉及到任何的隐私问题。
微软还透露,此次Office正版增值计划通知推出,中国是第五个国家。前四个国家分别是意大利、西班牙、土耳其和智利。而且中国也是Windows正版增值计划通知推出的最后一个国家。 “黑屏”措施是否构成侵权
应该说,“正版增值计划通知”刚一宣布,在用户群内引发了不小的恐慌。因为人们弄不懂什么是“黑屏措施”,习惯性地用最“恐怖”结果来想象它的“可怕”。
对此,微软(中国)公司律师吴海涛解释说,“黑屏”的准确做法应该是把桌面背景变成黑色,原先桌面上的程序、文档等都还是在的,也不影响所有程序的正常使用。它其实就是一个黑色背景,而且用户可以再把它改回去。
但是并非所有的微软用户都接受微软的说法。就在“正版增值计划通知”推出的第二天,北京律师董正伟就向公安部发出举报信,指控微软“未经计算机用户同意和司法裁判就私自侵入计算机用户电脑系统并干扰破坏的行为,是无视用户物权和法律尊严的行为,微软的行为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黑客攻击’行为”。他建议司法机关立即展开侦查,追究微软公司“黑屏”计划的刑事责任,并叫停“黑屏”计划。
今日焦点新闻
而围绕微软“黑屏”措施是否构成侵权这一话题,也在业内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很多法律人士质疑“黑屏”举措的合法性,涉嫌侵犯用户的个人隐私权和妨害物权的使用。
北京大器律师事务所刘王月律师提出,每个用户电脑里装存运行不仅仅是微软一个单独的软件,还包括很多其它的软件。即使针对桌面也是有其它软件可以设置的,微软通过这种类似于病毒或者是有这样一种恶意程序的软件下载之后,造成用户电脑的黑屏。对此,微软是否有权利肆意更改用户电脑的桌面领域?同时,微软所说的提醒措施,并非一次性,而是屡次提醒。这样的提醒是否构成对用户个人私生活享有安宁权的不当干扰?此外,“黑屏”的方式是否构成了对用户计算机信息运行安全的侵犯?
对于微软的“黑屏计划”是可以选择、符合《合同法》双方合意规定的说法,刘王月律师并不以为然。他认为,合同双方达成合意的最关键意思是如何来终止这个合同,或者说这个合同的后果是不是可以选择?但“黑屏”措施并没有考虑好这一点。 微软是否有权使用“黑屏”措施来维权
这是微软第一次采用这种方式来打击盗版。但是,对于微软是否有权使用“黑屏”手段来打击盗版,进行正版维权?很多专家持怀疑的态度。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琛教授提出,在现代社会具备先进制度和司法程序的前提下。一个公司有没有权利来用“黑屏”的方式来“提醒”别人防止盗版、采用正版值得商榷。
针对“黑屏计划”是微软为反击盗版而不得已采取的一种自力救济方式的观点,一些专家认为,是否属于自力救济还有待法律的明确规定,而且自力救济手段也必须是在穷尽了所有的正常手段之后才可以行使的权利,更何况在中国的法律上还没有自力救济这个制度。那么微软公司能不能跃过这么多法律程序,来自己进行“维权”?如果权利被侵害的公司都自己找到对方去维权,必然会造成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而且有可能纵容出技术暴力行为的后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郭禾认为,著作权归属软件著作权人所有,用户不拥有这种著作权的确是符合法律规定。但现在这个软件是装在每个用户个人拥有物权的电脑里面。在用户自己电脑屏幕上的桌面,每隔一个小时就“黑”一回。这事实上对用户构成了干扰,是“入室涂鸦”。 保护和惩罚谁更重要
但对于微软“保护正版”的说辞,一些专家并不认同。他们认为,如果真的是出于保护的目的的话,微软是没必要用黑屏、屡次提示的方式来进行“提醒”,只要做个一次性通知就可以了。因此微软的用意是惩罚性多过保护性的。
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美章教授认为,如果微软采取“黑屏”措施的初衷就是要反盗版,那么应该是无可厚非。但是盗版一般包括三个部分:一个是盗版的生产者、一个是盗版的传播者,就是销售商,一个就是广大用户。而打击盗版应该从源头上做起,应该抓盗版的生产商,而不是惩罚消费者。现在用黑屏来验证盗版的做法,会给用户带来了不愉快、不方便、不合理、不合适的感觉。
- 相关阅读:
- ·安徽联通公务员1元随意打套餐引争议
//net.zol.com.cn/307/3072696.html - ·电信资费计费标准引争议:按分还是按秒
//net.zol.com.cn/273/2734478.html - ·利用电子芯片替换受损大脑部位引争议
//net.zol.com.cn/271/2710146.html - ·清华调整网费引争议 流量超20G将收费
//net.zol.com.cn/264/2648163.html - ·微软开放WiFi资料收集程序部分原代码
//net.zol.com.cn/238/2382035.html